“检察蓝”扮靓乡村振兴“新图景”
□苏报记者 王小兵 苏报通讯员 黄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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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墙黛瓦,山荡夕照,桑园青翠,鱼肥水清。法治的涓涓细流注入乡村振兴沃土,诉说着这方江南小镇的安宁与活力。
近年来,吴江区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在助力产业发展、保护宜居生态等方面展现检察新作为,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2020年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在“三农”领域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41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3份。今年5月,该院在七都镇开弦弓村设立检察驿站,并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从促进农业发展、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权益、深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全区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最江南”样板区的发力点。
产业更兴旺:服务保障农业产业发展
为助力农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吴江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推动市场治理、助力品牌维护、保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主动履职,用检察力量持续守护农民利益和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并聚焦农业产业园、农民合作社、多村联合抱团等农村组织形态创新,围绕法律适用、犯罪预防和监督保护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障“吴江游礼”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加强对“吴江香青菜”“宛平柑橘”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桑蚕丝绸、桑基鱼塘等传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扮靓了村庄颜值,为村民幸福持续“加码”。
“虽然不能捕鱼了,但我还有开渔船技术,现在加入了蓝藻打捞队伍,不仅有稳定的收入,也能为保护太湖出点力。”近日,吴江区检察院在回访一起太湖非法捕捞案时,退捕渔民蒋某介绍了自己的近况。
2020年,吴江区检察院对该系列案件36人均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违法行为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9.4万余元,全部用于渔政部门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一体推进犯罪惩治、生态修复、教育引导,协助做好渔民退捕安置工作。这批案件入选《沪苏浙皖检察机关长江禁捕典型案例》。
针对太湖流域内屡禁不绝的非法捕捞案件,检察机关多次邀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代表针对生态修复等专业性问题参与公开听证,落实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补偿措施,设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实现太湖水域生态专业长效司法保护,保障太湖渔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为解决太湖渔民上岸再就业问题,该院会同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为退捕渔民提供专业化技能培训、就业咨询指导等服务。
乡村更宜居: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吴江地处长三角区域黄金腹地,境内湖荡星罗棋布、河流纵横交错。为守护良好生态环境,吴江区检察院强化专项监督,共护青绿江南。
周某系吴江区某村电镀加工点老板。自2020年5月起,其为谋取利益,将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液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一年后,周某的加工点被相关部门查处。经查,现场水样、土壤样中各类重金属浓度远超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造成周围土壤、河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受到严重污染。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周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10月,周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法院审理,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周某等人有期徒刑,各并处不等罚金;同时,判令周某等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费用438691.51元。
该案宣判后,截至目前,3名被告人先后缴纳环境修复等费用共计245264.76元,涉案加工点的设备已全部拆除,受污染的乡村田园环境正在修复中。
据介绍,2020年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3件243人,督促整治环境违法企业55家,督促荒地复绿或收回违法占用土地58.46亩,清理固体废物2000余立方米,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治理更有效:维护农民群体权益
“我们这儿是安置小区,以前居民多数在农村生活,独门独户的,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你们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用身边案普法,很直观、很有意义!”日前,在吴江区震泽镇金阳社区开展的检察官“讲百案”活动现场,社区居民代表秦大爷对检察官说。
3个月前,吴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案件当事人朱某因年老体弱,下楼倒垃圾不便,便将空酒瓶从家中窗户口抛下,砸中楼下正在从事绿化作业的绿化工人倪某,造成倪某头部和肩部轻伤。
考虑到当前高空抛物现象多发,吴江区检察院将该案的起诉必要性公开听证会现场设置在嫌疑人所在社区,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也借机开展关于高空抛物罪的普法宣传。
近年来,吴江区检察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对年老体弱、出行不便等申诉案件当事人,积极使用矛调中心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调处矛盾纠纷。强化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化解,聚焦争议焦点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此外,吴江区检察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教育、法院、公安联合发布《吴江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推进吴江区中专院校、乡村小学、民工子弟学校和其他重点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先后搭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驿站、“法润绸都”等常态化普法阵地,围绕预防诈骗、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合规建设、安全生产等主题,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更多生动、便捷的法治产品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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