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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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州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为解决地方性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近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我州自1987年制定第一件条例起,共立修条例36件次,目前有效施行20件。条例的有效施行,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为有效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文山建设水平,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今年4月起草了《决定(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19条。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对意见建议逐条论证,采纳7条。5月15日,经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决定》共5个方面13条内容,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实施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5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规范和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决定》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地方性法规实施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的法定职责。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列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考核指标,及时制定与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司法机关要将地方性法规纳入业务学习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地方性法规的良好氛围。(段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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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0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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