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微速讯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欢瑞世纪”)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助于为公司未来
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
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张佩华、张巍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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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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