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用父亲账号打游戏,充值5万元能要回来吗?看法官咋支招!|看热讯
陈某发现支付宝里的5万元“不翼而飞”,正欲联系客服,儿子小陈哭诉自己用陈某账号打游戏充值了。那么这5万元还能要回来吗?哪些情况可以要回来?今天来看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例,听听法官怎么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初中生小陈私下用其父亲陈某的手机注册游戏账号,并在手机程序中悄悄隐藏起来,小陈神不知鬼不觉地边玩游戏边充值,直到陈某查支付宝余额时,发现仅剩2.8元。陈某认为是账号被盗,便立即联系支付宝客服,正欲报警时小陈哭着说,钱是自己玩游戏充值了,怕被发现,充值记录也随即删除。
陈某遂联系支付宝客服,查看交易流水发现孩子累计充值161次达5万元,于是陈某向游戏未成年人关爱平台提出申诉。不久得到短信回复:“审核未通过”。陈某又多次与游戏公司沟通未果,将其诉至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求归还游戏充值款5万元。
承办法官王海燕受理该案后认为,在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件中,虽然游戏平台电子协议中,一般规定充值用户需确认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充值服务需取得监护人同意等条款。但在现实中,未成年人盗用父母身份信息或直接使用父母账号等情况屡见不鲜。导致未成年人身份核实困难,而便捷的移动支付功能又不用身份核实,故此类纠纷中,未成年人一方举证证明该行为系未成年人消费,属于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较为困难。本案中小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直接使用父母手机玩游戏充值游戏公司很难辨别玩家身份,所以退费问题容易产生争议。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非常大,5万元几乎是一家人一年的全部花费,且诉讼对游戏公司也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决定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沟通,游戏公司同意全额退还游戏充值款5万元。陈某撤回起诉。
说法:共同努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表示,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缺乏自控能力和分辨能力,作为父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如严密设置并看管好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避免孩子盗用手机或非理性消费,同时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和陪伴,帮助孩子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作为游戏平台,也应当加强管理,不断升级防沉迷措施,采用游戏刷脸实名认证功能,倘若游戏用户系未成年人玩游戏时间段、时长及充值行为,均应有所限制。
■马上普法: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据此未成年人消费退款主要情形有:
(一)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消费行为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监护人可向经营者申请退费
(二)八周岁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消费行为不符合其年龄、智力的,若其监护人也不对该消费行为追认的监护人可要求退费。
(三)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一般不能退费。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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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1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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